家庭农场研究进展及热点分析文献综述
2021-12-13 22:22:46
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是对农业适度经营的必要性和优越性进行研究。英国古典农业经济学家Arthur Yung(1770)对英国的农地经营总体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结合自身对农地经营的思考,提出规模经营学说。通过对大量以生产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资本主义农业企业进行研究,认为越是规模大的家庭农场,在调整生产要素的比例时越有优势[1]。雷吉.K.N(1986)对亚洲农业进行了研究,近代农业技术的发展,为农业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条件,使得农业发展观由传统的一味增加劳动力转变为利用现代农业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来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实现规模经营[1]。
二是对家庭农场的研究。在定义方面,GassonR .(1988)认为家庭农场的本质是公司,可以理解为家族企业,经营权会代际传递下去。而荷兰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紧密合作,是一种以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合作社一体化”经营发展模式,通过“合作社一体化”的产业链结构,获取收益。此外,屈学书(2014)认为日本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十分健全,由农民自愿组建了三农协会经济合作组织[6]。在经营规模方面,Schmitt(1997)认为家庭农场规模是通过是由家庭劳动力数量的多少来决定的[12]。Andrea(2009)认为家庭农场的集约化程度、经营规模的大小,科技水平的高低都会影响农场经营发展 [11]。Eastwood(2010)认为家庭农场的发展与经营规模、劳动力价格、机械化水平有关。
二、 国内研究现状
一是对家庭农场的概念和特征进行研究。家庭农场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面向市场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生产,加工和销售,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科学管理的企业化经济实体[1](罗勇,2009),张照新对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归纳了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较大、土地流转关系稳定、集约化水平较高、管理水平较高的四点特征[1](张照新,2013)。郭熙保认为家庭农场应具备四个特征,家庭作为经营单位,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经营的农地具有长期稳定性并达到一定规模,农业经营收入为家庭全部和主要收入来源[1](郭熙保,2013)。我国家庭农场从无到有的兴起过程与农村土地制度紧密相关[1](王洪清、祁春节,2013),因此中国特色家庭农场应具有以农户家庭为主体、适度规模、集约化生产、商品化经营和农业收入为主的五个阶段特征[1](黄仕伟,2014)。结合国内学者研究,新农村发展下家庭农场具有家庭经营、规模适度、专业生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五大特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家庭农场特征也有所升级,经济上,社会资本持续注入,品牌化逐步打造;技术上,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逐步提高,专业化程度加深;制度上,国家政策倾向性逐年提升,经营成效显著提高。
二是分析家庭农场发展面临问题及影响因素。刘爽、牛增辉等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对家庭农场进行了制度解析,指出其发展面临法律政策不完善、技术应用程度低、面临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大等因素制约,这些往往潜伏着效率低损失[1](刘爽、牛增辉等,2014)。李双鹏、陈永富等则认为家庭农场在迅速发展阶段土地流转问题、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设施农用地审批难、融资过程中的抵押担保问题、雇工问题等成为制约因素[1](李双鹏、陈永富,2014)。随着家庭农场的进一步发展,土地流转滞后、融资风险大、管理水平与经营理念落后、经营风险评估能力缺乏、家庭劳动力数量不足等问题仍存在[1](王馨、陈颖,2019)。家庭农场的影响因素表现为四方面,在政治方面,高雪萍、檀竹平等基于DEA-Tobit模型的分析发现政府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引导能够影响家庭农场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1](高雪萍、檀竹平,2015)。在经济方面,陈鸣、刘增金认为金融信贷对于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提升作用明显,金融支持政策是当前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但各地对金融资源的竞争导致的负面挤出效应并不利于邻近市域农场效率提高[1](陈鸣、刘增金,2018)。在社会方面,土地流转不规范及流转成本不合理等问题影响经营者扩大再生产意愿,土地流转租期延长,经营者扩大再生产意愿强烈[1](王敏琴,费灿亚,2016)。在技术方面,互联网物联网的应用程度可以使得家庭农场在“产前、产中、产后”得到农业信息获取、专家系统指导、农产品快读流通,进而影响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1](司海平、牛兴奎等,2019)。
三是提出家庭农场发展的规模效用及绩效评价。现有研究表明,适度的规模经营能在提高土地产出率的同时,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1](卫新、毛小报,2003),家庭农场的效率随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呈现U型曲线的变化规律[1](张忠明、钱文荣,2010),在不同土地规模下,劳动力的配置和利用、作物种植模式的选择和生产技术采用的角度和经济效益都有差异[1](王建军、陈培勇,2012)。部分学者对最佳经营规模进行了测算,家庭农场是我国未来重点培育的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土地适度规模为70-150亩[1](黄新建、姜睿清,2013)。张祖桥则分别测算了种植类及水产养殖类家庭农场等最佳经营规模,其中种植类最佳经营规模在200-500亩,水产养殖类最佳经营规模为50-200亩,超过范围效益递减[1](张祖桥,2015)。研究表明,适度规模不仅是家庭农场自身经营优势,还能影响其效用。目前,家庭农场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已富有解释力,何劲、熊学萍从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的角度对家庭农场进行绩效评价,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农产品商品率、农产品成本收益率、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等评价经济指标在反映家庭农场的经营绩效的同时能够从不同角度体现家庭农场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和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理念[1](何劲、熊学萍,2014)。李星星、曾福生则对湖南省8户家庭农场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从经营绩效和未来发展潜能两个方面评价家庭农场的当前经营绩效和未来发展潜力,构建了以经济绩效、社会绩效和生态绩效评价家庭农场经营绩效,以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评价发展潜力的评价指标体系[1](李星星、曾福生,2015)。还有学者基于平衡计分卡(BSC)视角,从财务维度、顾客维度、内部流程维度和学习与创新维度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构建了一套具有评价、激励、创新和管理功能的多维家庭农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张小双、张玲等,2017)。
四是总结家庭农场实践发展的经验启示。针对家庭农场实践发展中存在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值得借鉴的多项举措。赵维清提出了家庭农场 合作社 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模式、家庭农场 合作社 自身加工企业模式、家庭农场 合作社 超市模式三种经营模式等创新[1](赵维清、边志瑾,2012)。孔祥智从政治、经济、技术方面构建了家庭农场的多维发展形式,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金融扶持、优化农技服务、完善基建配套的举措[1](孔祥智,2013)。苏昕、王可山等基于资源禀赋视角提出了实施农业现代化要走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道路[1](苏昕、王可山等,2014)。学者所提出的观点在角度上有所区别,在指向上主要聚焦于以下四方面,一积极引导土地流转,该举措强调明晰农民土地权益、加强流转管理服务、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二提高农民技术水平,强调内部人员培训、外部人员引进、培育新型农民;三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加强政府服务、健全中介服务、完善金融服务、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体系;四促进规模经营,减小传统小农户、鼓励劳动力转移、扶持农村合作组织、发展共同经营和委托经营。
三、关于家庭农场研究的不足
我国家庭农场研究作为一项独立的研究已经在学术界引起广泛讨论。虽有一定的成果,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定的局限。具体表现为:第一,研究主要集中于非实证研究,仅有针对家庭农场绩效评价的部分文章采用了实证研究方法,与国外相关研究还存在一定差距。第二,国内关于家庭农场的内涵界定研究不一致,多数研究参考了农业部对于家庭农场的定义,但是并未回答其在“三农”中的本质特征和功能。第三,对家庭农场的具体发展策略研究不足,由于家庭农场受我国特殊国情的影响,不能一味照搬国外的研究经验,需要结合具体政策情况及土地制度对我国家庭农场进行研究。第四,对规模效用的研究不足。目前学者们多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但缺乏一个成熟、完整、公认的价值指标体系, 出现了样本选择不科学、量表来源不权威、分析过程不严谨和评价方法单一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