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的实例研究-民办文献综述
2020-03-13 09:44:10
一、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的任务与作用
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房屋拆迁涉及的很多问题不仅仅是政府政策问题,也有技术问题。因此根据唯物辩证法中的与时俱进这一普遍原理,我们对城市房屋拆迁估价问题的研究应当要从拆迁估价技术规范等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出发,从政策和技术两方面着手,分析、论证并结合相关实例以期找到适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城市拆迁政策和估价方法。本课题就是定位于此的研究,在着重讨论有关政策问题的同时,也对有关拆迁估价的技术问题进行了探讨[1]。
二、房屋拆迁中的问题:
(1)政策性问题
严格区分拆迁估价与拆迁补偿;拆迁估价机构的资质;参与一项拆迁估价业务的机构数量;拆迁估价的估价委托人;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问题;拆迁估价的时点问题[5]。
(2)技术性问题
着重讨论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和成本法在拆迁估价中的应用。同时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性意见:在政策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拆迁估价的配套政策并及时公布房地产有关信息[5]。
技术性方面:①专题研究各级参数客观标准及其修正体系,编制估价参数参考。②房地产估价人员应加强学习。要认真研究《拆迁条例》、《估价规范》、《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房地产拆迁估价的规定和政策。③科学界定客观公正估价价值的范围。评估价格能否真实,符合实际,需要有正当的程序作为保障。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属于房地产评估的范围,应当遵循相关的国家标准。然而国家虽然早已颁发《房地产估价规范》,但在建设部出台《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之前,授权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被拆迁房屋的估价办法。于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地方的估价办法完全背离实事求是原则,目的只有一个,即千方百计降低价格[5]。
三、城市房屋拆迁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1)明确估价目的:关于被拆迁房屋估价目的,各地的规定一般是由拆迁人(即委托人)提出,但法律已明确为该房屋的市场价格,即补偿金额。所谓估价目的即委托方对估价结果的期望用途。估价目的决定了价格内涵,进而决定了估价技术路线[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