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二级体系之比较文献综述
2020-03-19 12:40:48
文 献 综 述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
在我国八十年代初期,煤炭行业事故持续上升,为此原煤炭部于1986年在全国煤矿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目的是通过质量标准化促进安全生产,认为安全与质量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讲安全必须讲质量。有色、建材、电力、黄金等多个行业也相继开展了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2003年10月,国家安全监管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召开了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提出了新形势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容,会后出台的《关于在全国煤矿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概念。
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提出了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均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随后,除煤炭行业强调了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与质量管理相结合外,其他多数行业逐步弱化了质量的内容,提出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概念
2010年,为了全面规范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标准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制定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8212;20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明确要求全面开展安全达标#8212;#8212;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要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评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明确指出: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煤矿在201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在2012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在2013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则要求: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规定: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以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建设。对一级企业要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改进,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促进企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安全生产标准化定义: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