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创新中的协调机制研究文献综述
2020-05-25 23:38:46
文 献 综 述
经济学上,创新(Innovation)的概念起源为美籍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在1912年提出的,创新是指把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结合”引入生产体系。它包括五种情况:引入一种新产品,引入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获得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新的组织形式。熊彼特的创新概念包含的范围很广,如涉及到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及非技术性变化的组织创新。
一、合作创新的相关研究
1.合作创新的含义
合作创新(Cooperative innovation)起源于70年代中后期,合作创新一般集中在新兴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合作进行Ramp;D为主要形式。合作创新通常以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和合作规则.合作各方在技术创新的全过程或某些环节共同投入。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担风险。
近年来,合作创新已经成为国际上一种重要的技术创新方式,由于企业合作创新的动机不同,合作的组织模式也多种多样。狭义的合作创新是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为了共同的研发目标而投入各自的优势资源所形成的合作.一般特指以合作研究开发为主的基于创新的技术合作,即技术创新。
刘克寅等(2015)通过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发现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创新是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运营能力,高校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两者的结合将实现优势互补,推进我国创新发展。但是在校企合作中经常存在一些障碍因素,抑制了合作创新发展[1]。
杨德森等(2014)认为合作创新可理解为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是与其他主体合作经过一系列步骤来完成的过程[2]。
李琳(2005)则对各地产学研项目的研究,得出结论,合作创新组织是区内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之间通过各种契约关系或股权关系结成的优势互补的且通过风险共担而实现双赢的组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