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船舶法律地位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2020-04-29 14:49:2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无人船舶(unmanned ship)作为一种新兴发展的事物,以其对人命安全的高度保障而受到国内外研究者的广泛关注,在军事和商业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无人船不同于目前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无人艇,其船舶尺度、应用范围、航行水域等都有了根本性的改善和提高。2015年底,中国船级社针对自主驾驶无人船颁布了《智能船舶规范》,为设计、建造、运营自主驾驶无人船提供了积极的指导和规范,为无人船舶的发展增添了助力,但也对目前针对普通船舶的法律法规带来了冲击。
当前,针对无人船舶的海上航行规则和法律地位认定目前仍处于空白阶段,现有的航行规则不能完全适应无人船舶的发展要求,由此带来的无人船舶在不同海域的航行地位以及船舶间的纠纷等问题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小尺度无人艇目前主要应用于军事及公务领域,但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提高,大尺度无人船舶在民用领域的应用将逐渐常态化,因此针对无人船舶的不同身份而认定其法律地位对于确保海上航行安全、有效解决船舶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拟明确界定无人船舶的法律地位,规范无人船舶海上航行时的航行规则,解决无人船舶发生纠纷时因责任主体不明确而导致法律适用争议所带来的责任判定问题。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 研究目标
研究无人船舶的发展及《智能船舶规范》的颁布对现有相关法律的冲击;探讨无人船舶的航行规则及其对colregs条款的适用情况;明确无人船舶作为军用(公务)船舶和民用船舶时的法律地位。
2.2 研究主要内容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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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之前,确定论文大纲,编写开题报告,撰写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充实论文框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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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之前,完成第二条(主要任务及要求)的2-3条,论文核心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撰写论文主体内容,完成文献翻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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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之前,完成第二条(即4,6条)的工作,论文主体工作完善(包括论文初稿、主要结论佐证分析)、论文查重(图书馆查重、修改、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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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玉如,苏玉民,庞永杰.海洋空问智能无人运载器技术发展展望[j].中国舰船研究,2006,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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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洪光,马爱民,夏朗.无人水面航行器发展[j].国际科防,2009,30(6):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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