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商业伦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文献综述
2021-02-25 13:10:57
研究目的:
随着我国近年来GDP的不断增长,国内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有关国内企业的商业伦理问题也进一步的发酵酝酿。本文以我国企业商业伦理的现状为切入口,重点研究国内企业在商业伦理上表现出来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尝试分析和提出对策。
研究意义: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飞速增长,在国家和人民富裕起来的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开始伴生出负面的影响。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因逃费债务而照成的直接损失约为一千八百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为五十五亿元人民币。而目前中国国内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乏造成的无效成本以占国内GDP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企业商业伦理已经成为了我国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人们普遍谴责企业责任缺失,企业经营者唯利是图。在国内市场经济环境下信用危机和道德缺失的普遍存在,让我们不得不开始反思企业经营的原则,了解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法制的约束,也需要企业自身的约束。归纳企业商业伦理的问题,寻找解决企业商业伦理问题的对策,建立良好完善的商业伦理氛围,对于完善我国企业的管理体系,建设我国经济社会具有着重大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在国际上,商业伦理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典经济学代表人物亚当斯密,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提出市场需要某种商业伦理规范。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出现了商业伦理的说法,如1953年霍华德·R·鲍恩在《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中宣告,企业追求自身权力的同时,必须尽到责任和义务的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观念在企业管理领域的确立。70年代,西方各国开始有学者专门从事商业伦理的研究,并发表了有关商业伦理的专题文章,出版了以商业伦理为研究课题的专题杂志和教科书,同时产生了以商业伦理为研究课题的社会团体。80年代,商业伦理已经明确确立了其作为学术研究领域的地位,这一时期商业伦理在欧洲趋于成熟并开始在日本浮现。在日本商业伦理的研究,不仅有专题杂志的出版,还产生了一批社会团体和组织,成立了商业伦理问题的专题研究组。1994年美国、日本和欧洲的企业界领袖在瑞士通过的《CAUX圆桌会议公司商务原则》为企业经营提供了商业伦理的基本原则:公司的经营活动应该基于以“共生”和“人的尊严”二者为基点的伦理观念,这种基本的伦理观念应该得到所有公司的普遍尊重和严格遵守。而在近现代也有许多学者对企业商业伦理提出了一些见解,企业将商业伦理道德渗透到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中去,在获取经济利润的同时更加越重视企业在社会中的责任,营造企业在社会公众中良好印象。
在中国商业伦理的研究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只有短短30多年的时间。伴随着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的商业活动增长,商业伦理问题也不断发生,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于是有一些学者开始从事商业伦理的研究,但是这种研究现在还主要存在于学术界,而且是个别研究,没有形成较大规模和系统的研究。
{title}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title}基本内容: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目的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