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南京老浦口(浦珠路北)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献综述
2020-05-10 02:41:47
1、前言
随着国家转变发展方式要求的提出,城市发展也将从过去的外延扩张式的粗放发展模式,转向以内涵式更新提升为主的集约发展模式。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城市规划体系里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协调专项规划,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关键环节。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赋予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很高的法定地位,也意味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地方政府企业化、开发行为复杂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规划管理法制化等新形势,控制性详细规划似乎越来越难以适应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需要,从国家到地方,都在积极应对、创新和实践,以期探索一条适合我国现阶段以及各地方实际情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展之路。
本次规划基地位于特大城市旧城区,功能要素多元复杂。目前,学术界对城市更新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特点与方法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为解决旧城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满足老工业区产业升级转型的需求提供了良好的思路。
2、国内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2.1城市更新
旧城更新的”旧”不是简单的指物理上的旧,而是指其整体功能不能满足当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要求而必须的更”新”。其涵盖了对物质环境地完善,用地的调整、人口的修正等来提高城市整体功能。旧城更新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新陈代谢作用,是一个长期、持久、永不间断的过程。
旧城更新实施的关键在于找到可以编制可操作的更新规划。以指标的引导与控制为核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法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引入我国的规划编制体系以来,在规划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即对总规和分规的深化和补充,也是将总规或分规中的旧城更新内容落实到具体地块的措施和手段[1]。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城市更新研究起步较晚,对于城市旧工业区更新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国外更新实践的介绍,并对其经验进行总结。旧工业区土地置换研究方面,学者李植斌在《旧城区改造与城市土地置换》一文中指出旧城区改造实质就是土地的再开发,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即土地资源的再配置和城市综合效益的再提升。学者刘旸、耿虹在《温州模式下的旧城改造再认识#8212;#8212;以温州市龙湾区永中旧城改造为例》一文中以温州永中旧城改造规划为例,从功能分区的角度出发,依据级差地租原理,对规划区内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梳理整合,外迁置换的规划对策,以改善规划区内的居住环境。学者曹轶,魏建平,许世光认为产业模式决定园区空间布局模式;具体产业工艺特征和生产配套需求直接影响园区土地利用性质和街区大小的划分;产业交通模式是园区交通规划的内在决定因素,原料、产品的运输和人员结构决定了园区的综合交通规划;产业发展模式决定了园区人员构成,从而根据不同类型人员服务需求进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产业需求决定了市政设施的布局,必须针对具体门类工业企业的特征,提出与之相适应的规划[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