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房屋征收估价方法与实践-民办文献综述
2020-05-26 20:27:18
文 献 综 述
1.1 城镇房屋征收估价的任务与意义
近年来,因城镇房屋征收引发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已成为影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1]。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征收补偿条例》努力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统一起来,通过保护被征收群众的利益、 完善征收程序、加大公众参与、明确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措施、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取消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的规定,充分显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的鲜明特色,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有利于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2]。
新 《条例》中,对房屋拆迁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规定的意义[3]:
1)给房地产估价业提供一个新的契机。
2)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透明度。
3)有利于使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全面的保障。
4)有效扼止钻政策空子,利用拆迁捞一笔财的不正当行为。
5)有效避免拆迁补偿混乱状况,有利于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1.2 城镇房屋征收估价国内外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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