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矿环境恢复治理金动态提取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24 11:15:18
文 献 综 述 一、前言 在我国矿山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已是当务之急。
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矿山环境治理举步维艰。
在这一现实背景下,如何才能调动矿山环境治理责任人的积极性,是矿山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本文选择以矿山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子制度#8212;#8212;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金制度为研究对象。
并认为,这一既规定了矿山环境治理义务,又包含着矿山环境治理责任的经济激励措施,可以改变传统的矿山环境管理中管理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的局面。
本课题拟考虑治理成本、环保生态、开采量、治理执行进度等因素的恢复治理金动态评估、动态提取、动态返还制度,为约束开采行为,有效推动矿山生态修复提供更加可行的方案。
二、砂石矿环境恢复治理金动态提取问题要点 1.治理金的含义 自 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有关矿区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治理金制度应运而生。
目前就我国而言,大多省份已经建立起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治理金制度,较多省份也已经发行了治理金的管理办法,但是在对治理金的定义问题上各不相同。
总体来说,治理金是指开矿企业在勘探、开发矿产资源之前向有关部门缴存的一笔资金,在采矿许可证到期时,如果采矿权人按规定履行了矿区环境恢复的义务,政府将治理金本息返还采矿权人,否则政府有权动用这笔资金对矿山环境进行恢复。
2.治理金的意义 首先,可以调动开采者保护环境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