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渣沼液中重金属的测定开题报告
2020-04-14 17:30:40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
沼渣沼液合称沼肥,是以人畜粪便和各种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经沼气发酵后残存的固态及液态的残余物[1]。研究表明,沼液是腐熟的速效肥,含有丰富的有机质、腐植酸、n、p、k等营养成分,以及氨基酸、维生素、酶、微量元素等生命活性物质,而且这些营养物质的可利用率高,能迅速被作物吸收利用。沼渣的营养元素种类与沼液基本相同,但其有机质和有效养分含量高,一般将沼渣作为营养元素种类齐全,肥效缓速兼备的优质有机肥料[2]。
北京市农村能源办、潍坊医学院曾对厌氧消化残留物中的微量元素进行了分析测定,发现其中含有许多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如铁、铜、锌、硒、铬、锰、镍、钙等,而被公认对人体有害的汞、铅、铋、锑等元素未有检出,说明施用沼肥是安全的[3]。迄今,国内对沼肥的研究主要针对养分物质,但沼肥中也可能存在着重金属被作物吸收而进入食物链和在农业环境中积累造成污染农产品和环境的风险。因此,对于在农田中使用的沼肥,需要制定相关标准,通过有效的途径无害化处理,得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沼肥,才能存放或者用于农田[4]。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1、课题研究或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沼肥在农田使用的污染控制标准,20gb18596#8212;2001中没有对as、hg、cr、cd、pb这些项目进行控制。ny/t5018#8212;2001规定有机肥料中污染物允许含量:as≤30mg/kg,hg≤5mg/kg,cr≤3mg/kg,cd≤70mg/kg,pb≤60mg/kg。根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8212;2005)、《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ny 5010#8212;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8212;1996),重金属超标的沼渣沼液存在污染农田及其农产品质量的安全隐患,建议生产上对沼渣沼液实施先监测后施用的措施,如发现某个因子超标,应采取物理、化学、生物以及物理化学方法予以去除,达标后才能施用,以有效保护农田环境,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性。
本课题采用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法检测沼渣沼液中的重金属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