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相关问题探讨----以南京市鼓楼区为例文献综述
2020-05-15 21:54:37
文 献 综 述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作为一项解决养老问题的有效措施,正在全国多个城市逐步推进。本文以南京市鼓楼区向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购买居家养老为例,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供给者、生产者与消费者的 ”三元主体 ”为理论分析框架,在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已有实践进行梳理,获得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居家养老服务中,竞标购买模式是最优模式,进而总结经验与发现问题,并提出几点建议 。
一、相关概念界定
1.基层政府
王玉华:基层是指各级政权组织中的基础层级。而基层政府,即为最底层的行政单位,如街道办事处、乡镇等。针对我国的现状,从概念上说,基层政府的职能是代表国家实行政治统治和管理社会上的一些公共事务。(王玉华:”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
2.社会组织
黄振海把社会组织定义为以互惠或服务大众为主要宗旨,区别于政府组织和营利性组织的非政府、非营利的自治的志愿的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组织。(黄振海:”促进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思考”,《学术界》2011年第6期)
李俊群认为社会组织是由单位或者公民自愿成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介于政府组织与社会个体之间,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志愿性、公益性组织。(李俊群:”从制度供求的角度看当前社会组织的运行状况”,《社团管理研究》2011年第1期)
3.居家养老服务
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界定引用 2008 年全国老龄办颁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中的含义:”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国老龄办:”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