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信息预警体系的设计文献综述
2020-04-08 16:40:01
文 献 综 述
一、选题依据、背景情况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发布了《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肉类制品安全卫生纳入法制管理轨道,,这些食品安全规定都比较粗放,缺乏的评判标准,缺少完善的食品安全预警法律体系。
企业自身监管。食品企业在追逐利益的道路上”监守自盗”,监管部门形同虚设;一些企业规模小,资金少,能力搭建具有一定资质的检疫平台;而建立了实验室的企业技术,检测到生鲜肉食品微生物或新型动物疫病等风险因素。
政府监管失灵。各监管部门的职能在法律法规上还理顺,监管越位、错位和缺位的现象时常发生;各部门间缺乏的信息交流机制。从上来看,地方的生鲜肉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不完善,面临专业技术和资金的,尤其是现场的检测技术,这些困难导致我国现阶段生鲜肉食品监测预警工作仍被动。一些部门历史理由队伍年龄老化、技术能力,队伍整体适应形势。
媒体权威性、交流平台不。到为止,还系统的的权威食品安全信息媒体发布平台,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小道消息混淆视听。媒体与政府发布的消息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信息发布也一直滞后。这也食品安全处理”事后型”的理由。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被学术界认同的芬克模型,这个模型表明了危机事件是长期事件而且引发事件之前必然存在的预警信号。欧洲食品安全局建立的”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是世界各国的共识和实践框架。Whitehead,A提出了食品控制体系包括六个要素:食品法律、食品控制战略、食品控制功能、检测服务、分析服务、控制功能。食品安全管理技术研究的代表有食品安全HACCP全程监控体系、风险分析、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HACCP是一种全面、系统的控制方法。20世纪欧洲国家遭受了疯牛病和口蹄疫等食品安全事件。很多国家出于加强对本国的保护,不仅产发了食品安全从源头控制的创新型的管理理念,同时,国家之间的跨国预警机制正式形成。
2、国内研究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