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问责机制研究开题报告
2020-07-05 17:21:5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 摘要:新时期下社会公共利益日益分化,公民需求不断多元化,随着公共产品理论逐渐成熟,政府不再对大小事务”大包小揽#8217;,取而代之的是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努力向”小国家大社会#8217;的服务型政府转型。
但近年来政府在购买服务的过程中乱象不断。
本文依托学者罗美泽克的观点,将行政问责划分为法律问责、管理问责、政治问责和道德问责四种,查找并梳理现有的法律条例,从中找出判断依据来进一步界定政府购买服务中政府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主要从问责主体、问责客体、问责程序和问责结果四个角度来讨论政府购买服务的问责机制研究。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研究问题: 1、选题意义 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下,公共服务逐渐由政府一手包办变成了政府委托社会组织,但由于缺少具体法规的指导,且问责逻辑与问责关系不明,公共服务的问责机制久久无法落地,直接损害了公共利益。
因此,本文旨在通过研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时的责任分配、权力分配来确定某一种问责逻辑,理清问责关系,从而更好地促进政府购买服务问责机制的发展。
2、本课题拟选视角 本文是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角度来讨论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的不规范、资金流失、公共产品质量堪忧等问题,分析谁对政府进行问责?对谁问责?问责机制应该以怎样的问责逻辑开展?问责结果是什么?并且联系实际,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分析,总结出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问责机制研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