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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消费信贷的法律监管制度毕业论文

 2020-04-13 13:05:35  

摘 要

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与鼓励消费信贷政策的双重刺激下,个人消费信贷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并对消费者的日常生活、金融行业发展趋势、国民经济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本文首先介绍个人消费信贷的基础理论,分析个人消费信贷的社会作用、存在的风险及法律监管的必要性,全面把握个人消费信贷的基本情况。进而论述现有法律监管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认识到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主体单一、监管措施不力、监管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在对中国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有了清晰明确认识的基础上,将其与美国、英国、日本的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横向比较,在此基础上消化吸收域外经验,结合外国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背景分析国外制度的先进性,再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提出完善中国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监管制度的完善

Abstract

Under the double stimulus of 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 and the encouragement of the consumer credit policy, personal consumption credit has gradually come into the people's vision and has a great influence on the daily life of the consumers,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and the national economy. Starting from the basic concept of personal consumption credi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ocial role of personal consumption credit, the risk of existence and the necessity of legal supervision in order to grasp the basic situation of personal consumption credit. This paper then discusses the status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of personal consumption credit in China, such as the unsound legal system, the single supervision subject, the poor supervision measures and the unclear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y. On the basis of a clear understanding of the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of personal consumption credit in China, it compares it with the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of personal consumption credit in the United States, Britain and Japan. The purpose is to learn from foreign advanced experience and system design. It combines foreign capitalist political and economic background to analyze the advanced nature of foreign countries and combines the conditions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o propose a proposal to improve the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of personal consumption credit in China.

Key Words:personal consumption credit;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perfection of supervision system

目 录

第1章 绪论 1

第2章 个人消费信贷的理论基础 1

2.1 个人消费信贷的社会作用 2

2.1.1 个人消费信贷有利于拉动消费增长 2

2.1.2 个人消费信贷可带动金融业的繁荣 2

2.1.3 个人消费信贷可促进经济增长 2

2.2 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与成因 3

2.2.1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表现 3

2.2.2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成因 3

2.3 监管个人消费信贷的必要性 4

2.3.1 有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 4

2.3.2 有利于国民经济各行业协调发展 4

第3章 我国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现状及问题 5

3.1 我国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现状 5

3.2 中国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6

3.2.1 缺乏监管个人消费信贷的专门法律 6

3.2.2 监管主体单一 6

3.2.3 监管对象有限 7

3.2.4 监管措施不力 7

3.2.5 监管责任不明确 7

第4章 域外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及其借鉴 8

4.1 美国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 8

4.2 英国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 8

4.3 日本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 9

4.4 域外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的借鉴 10

4.4.1 树立以保护消费者为目的的立法原则 10

4.4.2 打破垄断,促进市场竞争 10

4.4.3 建立个人信用信息网络体系 10

第5章 完善我国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的建议 12

5.1 加强个人消费领域的立法 12

5.2 增加个人消费信贷活动的监管主体 12

5.3 拓宽个人消费信贷活动的监管对象 12

5.4 优化个人消费信贷活动的监管措施 13

5.5 明确个人消费信贷的监管责任 14

结 语 15

参考文献 16

致 谢 17

第1章 绪论

个人消费信贷的出现和发展是我国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和金融业不断创新的产物。个人消费信贷是消费者向金融机构借贷的用于提高其现实消费能力、满足消费性需求的贷款[1]。从其定义可以看出,个人消费信贷是专门针对自然人的贷款,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排除在外;它主要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日常消费性需求,并不是以经营营利为目的;正是因为它主要解决消费者的消费性需求,个人消费信贷的金额有限,通常比商业贷款的金额少,具体数目因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而不同;贷款期限比较灵活,可以按照借款人的收入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在法定范围内确定具体期限。个人消费信贷从“金融领域的新事物”发展成为“解决人们日常生活资金需求的好帮手”,它不仅帮助消费者解决了消费性资金需求的难题,而且对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行业的创新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个人消费信贷的形式有很多,例如个人住房、旅游、家装、汽车、助学贷款,它们为消费者丰富多彩的生活注入了活力。

在经济高速发展和超前消费的思想的刺激下,个人消费信贷的规模日益扩大,对百姓日常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深。对个人消费信贷进行监管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关于如何以法律手段规范个人消费信贷活动的研究,中国和外国已有很多成果。中国很多学者对于完善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也提出了一些可行的方法。但是目前法律还没有完全采纳这些建议。美国英国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经过社会政治经济的变革愈加老练和完善,国家鼓励个人消费信贷的同时又对其有严格的限制,以防高利贷等违法行为滋生和蔓延。日本和中国一样,也没有统一的规范个人消费信贷活动的法律,但是与消费信贷相关的法律对管理和规范个人消费信贷活动效果显著[2]。为了更好的发展和完善中国的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要采取“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洋为中用的态度,在充分了解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域外的经验,在社会主义的土壤中汲取外来的养分,找到适合我国的监管道路。

第2章 个人消费信贷的理论基础

2.1 个人消费信贷的社会作用

2.1.1 个人消费信贷有利于拉动消费增长

消费者可以通过住房、汽车、教育、旅游、家装等个人消费信贷产品实现明日之梦,提高目前的生活质量。当下就有很多著名的旅游网站提供旅游消费信贷产品,消费者可以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提前享受旅游;还有生活中常见的分期付款平台,如“蚂蚁金服”提供的蚂蚁花呗,它不仅可以在阿里巴巴的线上产品中使用,还与移动出行平台、本地生活服务平台、游戏平台、音乐平台、海外购物平台、线下的商场等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它基本覆盖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功能极大地便利了消费者的日常生活,解决了衣食住行全方位的需求,对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具有重大的帮助[3]。当然,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代价就是在未来的一定期限里要按时按量偿还贷款。消费者面临的还款的压力有利于引导合理消费,规划现在和未来的消费行为,尽可能地理性消费,做到量入为出,适度超前。

2.1.2 个人消费信贷可带动金融业的繁荣

商业的首要目的是营利,个人消费信贷的实行可以提高消费者的现实消费能力,消费能力的增加促进产品输出,将产品转换为货币,实现营利的目的,从而营造出商业繁荣的景象。近几年来,国务院以及金融行业监管部门不断出台鼓励个人消费信贷的政策和措施,尤其是在市场准入方面提供了大量的指导意见,例如《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建议》,该指导建议鼓励金融机构和互联网购物平台开展合作,拓展小额个人消费信贷新市场,自主发放小额消费贷款[4]。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在这些鼓励政策的刺激下快速发展,如公众熟知的阿里花呗、京东白条、百度有钱等,个人消费信贷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新的商业形式。

2.1.3 个人消费信贷可促进经济增长

个人消费信贷和经济发展是相互作用的,一方面,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会促进经济总量的增长,另一方面,经济增长可以为消费信贷的运行提供更多的资金。按照“需求侧”的理论,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是扩大社会总需求。当社会总需求增加时,产出就会增加,经济形势就会越来越好[5]。在中国这个人口大国,个人消费信贷不仅可以让消费者提高衣食住行生活必需品的品质,而且可以实现文化娱乐、旅游等精神追求,在日常生活和精神文化方面的消费水平的提高会极大地促进内需,最终形成生产和消费的良好互动。根据《2017年中国消费信贷市场发展报告》,个人消费信贷的规模逐渐扩大,不仅传统的金融机构的个人消费信贷的总量逐渐增加,而且新兴的互联网个人消费信贷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前者在2017年末将近10亿万元,后者在2017年末达到三千多亿元[6]。这足以说明中国个人消费信贷的需求量之大,在未来个人消费信贷的规模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据该报告的预测,到2020年左右,中国的个人消费信贷总量将近十五万亿元。十五万亿元的超前消费对市场的刺激作用不可忽视,由此产生的经济增长量也十分可观。

2.2 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与成因

2.2.1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表现

个人消费信贷产品是金融机构的新兴业务,它既会受到宏观经济、购买力、利率、市场等系统风险的影响,也会受到信用、财务、经营、操作等非系统风险的影响[7]。在众多的风险因素中,最不可忽视的因素就是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直接影响经营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能否及时收回借贷资金。

2.2.2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成因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正在建立中,能够直接运用的资源不足以全面评价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加之居民的收入情况不透明,通过税收并不能精准地反映收入水平。这增加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审查借款人收入情况及偿还能力的负担,通过传统的询问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获得的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在互联网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难以保障[8]

此外,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从开办到现在还不到二十年,积累的管理经验不够丰富。在实践中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借款人凭借身份证和工作单位的收入情况说明可向商业银行借款,商业银行在审查借款人的资料时由于难以分辨真假,仅凭文字材料的形式正确与否而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借贷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即便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有欺诈的行为,贷款人也难以通过简单的信息核对发现其欺诈行为。在实践中还存在盲目营销、违规放贷的现象。各个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可谓十分激烈,因此各种竞争的花招层出不穷,有的为了招徕客户不断创新、提高产品的新颖性和可靠性,但是也有一些商业银行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为了抢占市场规模而放弃金融机构的职业操守,放低放贷的门槛,冒着巨大的风险给高风险客户提供贷款,而且对贷款的用途不加以干涉和监管,以至于出现客户将消费贷款用来投资股票等高风险金融产品的情况。

2.3 监管个人消费信贷的必要性

2.3.1 有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

我国缺乏一部专门调整个人消费信贷活动的法律。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逾期还款,不履行约定的情况屡见不鲜,金融机构放贷前审查客户信息、放贷后监管资金流向等工作不到位。而且,立法的缺失导致商业银行在面对新的问题时将陷入无法可依的困境,虽然可以参照适用相似的法律规定暂时解决一些问题,但是这种方法并不是长久之计。在法律还不健全的背景下,加强监管,尽可能减少违法违规行为是唯一可行的方法,也有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

2.3.2 有利于国民经济各行业协调发展

我国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金融机构自身管理存在缺陷。例如在贷款发放后,贷款人擅自改变资金的用途,由于贷款一旦发放,金融机构监管贷款实际使用情况的成本高、操作难,所以贷款的实际用途不得而知,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形同虚设。如果放任这些不规范的操作,不对个人消费信贷活动的全过程及时有效监管,信贷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阻碍,这也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建立权责分明、透明公正的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迫在眉睫[9]。当下已经出现了消费信贷的资金大量流向的房地产市场的问题,房地产市场过热导致其他行业发展受阻,不利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协调发展。

第3章 我国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现状及问题

3.1 我国个人消费信贷法律监管制度现状

中国的个人消费信贷最早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该文件中第一次提出“消费信贷”这个概念,这说明我们国家已经迈出了发展消费信贷的第一步。值得一提的是,这份文件中特别强调了在未来的经济建设中要选择若干耐用生活资料商品,将其用于消费信贷试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规模、拓展形式,这些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举措为后续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模式。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里再次提出“消费信贷”,而且放开了市场准入,准许所有的中资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该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的内部机构和人员结构提出了要求,还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目标逐年增加信贷投入,在开发新产品的同时加强风险防范,合理制定利率、划款期限及方式,开展业务前向人民银行报备,完成工作后将执行情况上报[10]。自此以后个人消费信贷便在中国大地上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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