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宝强案看夫妻财产关系开题报告
2020-04-01 11:04:34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现状分析:
在国外,各国立法冠以夫妻财产关系的问题相对复杂,就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形式而言,有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关系做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依法而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罗马尼亚、波兰、匈牙利等国适用并将其作为唯一的夫妻财产制。约定制则是由夫妻自行做出的,其可以选择其财产归个人或是共同。日本、德国都允许约定财产制。
我国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结合适用。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中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特与财产或约定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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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基本内容:
第一章.绪论
1.1选题背景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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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计划与安排
2018.2.26-3.18:查阅文献,完成开题报告
2018.3.19-4.1:总体设计,完成论文综述
2018.4.2-4.22:再次收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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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浅析继承类公证中继承人配偶的权利[j]. 曹莹. 法制与社会. 2017(05)
[2]法律援助时面对离婚案件的相关问题[j]. 席明珺. 法制博览. 2017(14)
[3]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分割问题解读与思考[j]. 李洪海. 法制与社会. 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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