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通肇事罪毕业论文
2021-10-26 21:54:31
摘 要
随着国民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伴随着自驾出行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出行选择,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必要不充分条件的交通事故数量也随之增多,使得交通肇事罪的犯罪率也随之提高。作为一个犯罪率逐年上升的罪名,很多人对其的了解却并不充分,大部分人对其的认识只停留在表层。而对于其构成、认定以及如何处罚却并不了解。而了解一个罪名是避免触犯此罪名的前提。所以本文主要针对交通肇事罪在构成、认定和处罚的基本问题和一些特别需要注意的方面上进行阐述。旨在帮助读者更深地认识交通肇事罪,从而更好地遵守法律的规定,尽量避免犯罪。
关键词:交通肇事罪;构成;认定;处罚;
目录
第1章 绪论 1
1.1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1
1.2 研究的意义 1
1.3国内研究现状 1
1.4研究技术方案 2
1.5研究目标 2
第2章 交通肇事罪的含义和现状 2
2.1 交通肇事罪的含义 2
2.1.1交通肇事的含义 2
2.1.2交通肇事罪的含义 2
2.1.3交通肇事与交通肇事罪含义区别 3
2.2交通肇事犯罪现状 3
2.2.1交通肇事犯罪率长期处于刑事犯罪较高水平 3
2.2.2交通肇事犯罪形式多样化 3
2.2.3量刑缓刑普遍化 4
第3章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 4
3.1交通肇事罪主体 4
3.2交通肇事罪客体 5
3.3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 5
3.4交通肇事罪客观方面 6
第4章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6
4.1交通肇事逃逸 6
4.2与他罪界限 7
第5章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 8
5.1交通肇事处罚的法律依据 8
5.2影响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因素 8
5.2.1自首情节 8
5.2.2逃逸情节 9
5.2.3其它情节 10
第6章 交通肇事犯罪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建议 10
6.1交通肇事犯罪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0
6.1.1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交通肇事犯罪定罪责任的依据不合法理 10
6.1.2交通肇事罪处罚缓刑化不利于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11
6.2完善交通肇事犯罪司法认定的建议 12
6.2.1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交通肇事犯罪责任认定的证据 12
6.2.2建立处罚执行先行机制缓解缓刑普遍化现象 12
第7章 结语 13
参考文献 13
致谢 14
第1章 绪论
1.1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随着全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家庭乃至个人拥有私人车辆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伴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开始逐年上升。而交通事故的发生作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不充分条件之一,其数量的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交通肇事罪对车辆驾驶人以及行人的重要程度。也就是说,深入了解交通肇事罪的有关规定规定对每一个行人以及车辆驾驶人员都具有重大意义。但在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认定以及处罚方面依然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标准。尽管交通肇事罪已经有众多学者进行研究,但由于他在犯罪认定等方面的争议性使得其依然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1.2 研究的意义
本文将结合现有文献以及现实状况对交通肇事的现状、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认定以及处罚进行论述。通过理论上的论述使读者更加深入的了解交通肇事罪。实践中人们往往是由于对交通肇事罪的具体内容的认识缺乏而导致二次碾压、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这些严重结果的发生。正确的认识是避免触犯罪行的前提。从而达到避免更严重的悲剧出现的后果。
1.3国内研究现状
在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方面,主要值得研究的是一些边缘性问题以及比较新颖的问题。相关观点有2020年颜梅生在《违停车辆滑行致人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一文中对违停车辆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进行论述。[1]2019年朱金阳在其文章中对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的车辆肇事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进行论述;[2]周铭川在《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一文中对未来自动驾驶汽车逐渐占据道路后自动驾驶汽车的犯罪构成的论述等。[3]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方面学界也有不同的观点。一些学者认为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关键在于判定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以及所采用的制裁方式。只有结果是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交通运输安全的法益,而应当受到刑事处罚,才触犯交通肇事罪。且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首先由交管部门认定责任,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才可能成立交通肇事罪。但这并不是所有学者一致同意的观点,有些学者认为事故的责任的认定不应该作为定罪的依据,只能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例如2018年李卓蔚在《浅析交通肇事罪中事故责任的认定》一文从实践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局限性出发指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的不足之处使责任认定结果缺乏公正性。将行政机关的事故认定作为交通肇事罪认定的前置程序,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所以具有不正当性。此外这种把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作为刑事犯罪的定罪依据也会带来立法混乱司法不公等问题。[4]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主要体现在量刑方面。比如自首情节与逃逸情节会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带来影响。相关研究体现在2019年向铭在《论交通肇事罪中的自首问题》中对交通肇事中能否适用自首以及自首的认定等展开论述;[5]2017年蒙伟在《浅析肇事逃逸对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影响》中对逃逸现象进行论述等。[6]
1.4研究技术方案
本文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围绕交通肇事的现状、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认定以及处罚论述,通过调查国内外文献,来获得交通肇事罪的相关信息(现有的法律规定等等);
对比分析法:分析不同学者对同一问题的看法以及实践中的现状,研究我国交通肇事罪构成、认定、处罚中存在的问题;
归纳总结法:分析从已知内容中按一定标准进行归纳所得出结果,总结概括出我国交通肇事罪构成、认定、处罚的改进方法。并通过图书馆、网络等方式搜集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
1.5研究目标
深入分析交通肇事罪,正确认识交通肇事罪特征、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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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交通肇事罪的含义和现状
2.1 交通肇事罪的含义
2.1.1交通肇事的含义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导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7]而若没有到达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的临界点,则仅是交通肇事,只需承担民事责任而不需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交通肇事造成的后果的分析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分上有着很大意义。
2.1.2交通肇事罪的含义
交通肇事罪是交通肇事行为造成了一定严重的后果从而构成的刑事犯罪。根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8],界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标准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极为关键。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相关司法解释,详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具体情形。[9]了解这些具体情形的规定对道路交通驾驶人避免构成交通肇事罪具有重大意义。
2.1.3交通肇事与交通肇事罪含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