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政府公信力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研究文献综述
2020-03-28 12:13:03
关于提升政府公信力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研究在以下的一些成果中有所体现:
方丹在《浅论政府公信力建设》中写道:当前我国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转型、矛盾错综复杂并日渐凸显的关键阶段, 政府公信力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政府公信力缺失将通过负面示范性效果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因此,提升政府公信力,构建公信政府,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稳步前进和和谐发展。
石薛桥在《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中分析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主要表现在行为信用、政策信用、绩效信用三大层面。行为信用下降,主要包括由于政府行为(包括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不规范,不负责任而导致的信用危机现象。政策信用下降,主要包括公众对公共政策合理性、正当性、科学性、有效性信任程度降低的现象。绩效信用下降,反映的是地方政府绩效追求的价值取向背离公众利益,以及这种绩效本身的真实性受到公众怀疑所导致的政府公信力下降。
韦金玲在《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对策研究》中写道:目前中国政府在不同层次存在不同程度的公信力下降的趋势。具体表现:一是政府行为存在行政违法、行政权力异化、行政腐败等现象,影响了公众对政府行为的信任。二是公共政策价值取向与民众意愿相背离,公共政策责任机制不完善,公共政策缺乏稳定性,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等。三是政府绩效评估价值取向、评估的真实性受到了公众的质疑。四是政府资信传递渠道不通畅、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瞒报等行为使公众对政府资信持怀疑态度,直接导致了政府公信力的下降。
柳朴方、卢雅卿在《浅析中国政府公信力现状》中认为,时代及社会因素是政府公信力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工业化和科技发展, 在社会进步的同时, 也引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 如人口膨胀问题, 社会治安问题, 环境恶化问题, 失业问题, 健康问题, 犯罪问题, 交通问题#8212;#8212;层出不穷, 旧的问题尚未解决, 新的问题又不断出现。 政府所面临的公共问题的复杂性, 动荡性和多元性环境, 导致政府不可治理性的增加。 另一方面, 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 传统的政府功能确有力不从心之感加之官僚体系本身的保守,消极, 被动, 无效率, 这引发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 使政府的存在充满了合法性危机。另外, 社会信用缺失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严峻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 成为我国目前经济乃至社会整体面临的最严峻问题之一。 张维迎认为,信用是中国目前最稀缺的资源。 表现为假冒伪劣、合同欺诈、 偷税漏税、 地方保护、 学术腐败等。 失信行为涉及范围从商品生产者到销售者, 从普通老百姓到政府要员, 从政治、 经济到科学、 文化和艺术, 从国内到国外, 其足迹可以说是遍及社会的角角落落, 方方面面。在社会诚信缺失的大环境下,政府信用也必然呈现出下降趋势。
马毅在《浅析我国政府公信力下降的原因》一文中认为,与政府公信力下降相关的政府因素,至少可以作出以下三个方面的解释:政府权力的辐射范围、政府权力的作用方式以及政府权力的实施效果
衣新在《论当前我国政府公信力的缺失及其对策》中认为,法律制度也影响着我国政府公信力的缺失。我国对政府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有关行政法律、规章制度较为抽象,规范性和操作性差,导致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徇私枉法、 执法犯法等滥用权力的行为屡见不鲜。我们习惯于以部门文件来约束和监督权力运行,对官员的处罚经常是以党纪政纪、行政处罚、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而且标准也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威慑性明显不足。同时,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制度不具体、不严谨,加之政府官员的人治、专制、特权观念极深,行政权力失范、行政效率低下、行政活动无序、推卸责任等一系列行政不诚信行为得不到遏制,削弱了行政的权威性,降低了人民对政府的信赖度。
林闽钢、杨钰在《政府公信力的提高路径及对策》中认为,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对策首先是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四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的全面实施。通过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客观地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通过制订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除此以外,税务部门的收入也应公布,包括各级政府税收的布局、税源情况等方面信息。通过制定出国 (境) 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信息公开制度,强制政府部门公布 ”三公消费”。通过制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管理制度,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建设项目,规定其申请、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等手续,公开项目信息和管理办法等。
郝玲玲在《论服务型政府公信力的塑造及其实现》一文中写道:其次,法治是服务型政府获取公信力的程序保障。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主要强调依法治国为前提和基础,实现依宪治政、法治行政和法制监督等。在法治政府的情况下,政府的根本任务并不是替代市场,而是通过促进法治为市场经济的发育和成熟提供稳定的环境。法治首先要约束政府,防止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政府的行为因为法律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法治还以为这,政府要建立公开制度、听证制度、申诉制度、国家赔偿制度等一系列法律制度,以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为基本任务,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与繁荣发展。政府的行政命令要以法律得以确立,行政的过程要根据法律被持续监督,保障政府公信力不会由于人的因素而大幅度的下降。
刘雪华在《我国政府公信力提升问题探析#8212;#8212;以政府职能转变为视角》中认为,政府只有通过积极有效地履行其职能,才能赢得公众信任,从而获得与提升自身的公信力。 我国作为后发展国家,在社会转型期更需要政府积极地发挥其应有职能,承担责任,努力推动现代化的建设进程。在这一背景下,提高政府公信力更不能脱离政府职能。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导向,明确政府职能目标调整政府职能重心和管理权限、转变政府履行职能的方式,才能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